1.学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168号(北校区)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1平方米;生师比19.89:1;专任教师4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9.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47.5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65.5元;图书101.4万册,生均图书96.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艺术类预留计划按照国家要求执行。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2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4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5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6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7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8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9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0 | 130403 | 雕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1 | 130404 | 摄影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2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3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4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5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6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7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8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19 | 130405T | 书法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注:最终以实际公布为准。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50101 |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 | 三年 | 文理兼招 | 19000 |
2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文理兼招 | 19000 |
3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文理兼招 | 19000 |
注:最终以实际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29000元/年·生,专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9000元/年·生。南、北校区住宿费2800-5600元/年·生不等。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校校长奖学金、校长助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辽宁传媒学院校长助学金评定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校长助学金1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学年。
学校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说明
(一)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选择物理、历史均可。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设置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二)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艺术类统考对应子科类以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http://weave.nxbc.com.cn/zhaosheng/)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以各省投档成绩为准。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及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录音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普通类本科批招生,不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
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如该省份无规定的投档原则,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三)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7953017、67953018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六)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辽宁传媒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二、登记地点
考生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
三、登记须携带材料
考生带如下材料进行登记:
(一)学籍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二)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出具的考生本人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七个类别。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由省际间联合组织实施(简称“省际联考”)。
一、报名
1.凡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省际联考。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网上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其他类专业考试费,考生按照有关组考院校要求网上缴纳。
3.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生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规定的乐器类型等信息。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一个舞种方向。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各市招考机构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内容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执行。考试组织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30
12月10日
上午:速写(综合能力) 8:30—10: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9日—10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3.考试工具和材料:
素描: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色彩: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和材料为水彩笔、水粉笔、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速写(综合能力):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
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二)音乐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考生不可兼报,须在其中选择一个类别方向参加考试。
各类别考试满分均为300分。各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
(1)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2.理论考试(听写、乐理)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9日 下午:
听写 14:30—15:30
乐理15:30—17:00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9日下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音乐类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太原市坞城路92号)。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2)视唱: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开始前可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3)演唱(奏)
①声乐:声乐科目要求演唱1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声乐科目要求清唱,考试开始前提供1遍标准音a1,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演唱。考生演唱须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中选一种唱法。
②器乐:器乐科目要求演奏2首乐曲或1首乐曲、1首练习曲,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a.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
b.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
c.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d.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
e.音乐学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f.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主项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音乐科目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2.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舞蹈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太原市坞城路92号)。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舞蹈基本功:女生盘头,着纯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浅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黑色紧身短袖、纯黑色紧身裤和纯黑色软底练功鞋。无音乐。
舞蹈表演: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纯黑色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音乐自备。
舞蹈即兴:着舞蹈练功服。
各科目考试均不可化妆。
4.考生报名时需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限报1种,舞蹈基本功考试中的技术技巧以及舞蹈表演科目中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所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四)书法类
1.报名:2023年12月18日—22日,考生登录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站 (https://zs.tynu.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上午:
书法临摹8:30—10:00
书法创作 ??10:15—11:45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种字体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篆书、自选书各75分)。
3.考试: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2023年12月31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书法类专业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六)表(导)演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见《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七)戏曲类
戏曲类专业考试实行省际联考。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
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2024年起,全国基本实现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六个科类省级统考全覆盖。
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举办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须按院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其他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有关校考高校要及时公布和宣传校考工作方案。
四、招生录取
1.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2.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4.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将高考总成绩达到要求且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考生兼报多种艺术类别参加专业考试,在填报同一批次志愿时只能选择同一类专业填报。考生选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只能选择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一类填报。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6.戏曲类专业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考务组织管理。各市招办和有关组考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统筹做好本地专业考试工作,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部署专业组考工作,严格试题(卷)安全保密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确保实时视频监控考试全过程。通过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手段核验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替考。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细化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二)加强违规处理力度。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高校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宣传与培训,统筹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准解读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凝聚共识,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政策调整平稳落地。
六、其他事项
(一)我省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高校2024年的艺术类招生情况,考生可咨询有关高校或到高校网站进行查询。
(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最终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和打印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发放校考报考资格证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四)教育部如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要求,我省将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消防救援人员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5日8:00—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返。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2日8:00—16日18:00。
(六)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艺术(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专业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其他艺术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及戏曲类)考试测试费按照组考院校要求缴纳。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12日-16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19日—21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七)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八)报名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及艺术、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2.自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分七大类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其中音乐类下设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
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或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3.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4.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5.报考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8.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2)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3)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考生。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4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由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7)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8)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9)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九)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工作。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站)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规定、报名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3.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4.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精神。要选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要做到:(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3)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4)严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名;(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5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重点核实:(1)户籍、学籍、学历、学力、民族;(2)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3)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4)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公安部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招办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即面向原中央确定的我省3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县以及22个省级脱贫县(17个省定脱贫县、5个插花脱贫县)、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5.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考生姓名等关键信息在高校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以免影响考生入学注册。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7.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须对已报名考生,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如报名点(站))、一定时限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防范工作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并认定,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8.服务考生。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的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优化服务,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真心实意为考生报名考试提供服务。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三、体检
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确认。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
体检工作在2024年3月30日前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教育部如对高考报名工作有新的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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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 廊坊市 ?衡水市 ? 华北油田
定州市 ? 辛集市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认真核对已填写的内容,对填写错误进行修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填报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学校和班主任不得以高考管理等为由统一设置或收集汇总考生密码。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可按报名平台操作提示重置密码,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2.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可参考《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报名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是否属农村、牧区范围,并以此来确定考生类别是否属于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3.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报考类别:
备注: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各自治区统考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其中:
音乐类包含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
舞蹈类包含舞蹈类(中国舞)、舞蹈类(芭蕾舞)、舞蹈类(国际标准舞)、舞蹈类(现代舞)、舞蹈类(流行舞),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舞蹈类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的自备剧目舞种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否则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表(导)演类包含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等3个报考方向,考生可同时报考1-3个方向,据此分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示考生参加戏剧影视表演和服装表演两个方向的统考,以此类推。
以上统考类别如有相同考试科目则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计入对应的艺术类统考总分)。
4.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以及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须选择声乐唱法,并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选择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以及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须选择器乐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演奏曲均可),其中拟报中西打击乐专业的考生,需选择两种不同的打击乐器,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一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
若报名系统中不存在考生要选择的曲目,则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和曲作者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计算机编辑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不得上传人工手写乐谱图片。
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多首曲目乐谱内容相同、考试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与报名选择的乐器种类不符、上传的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和统考成绩。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5.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参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结合报考院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类别要求和其他专业考试要求等,选择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考生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拟报院校的校考。戏曲类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
高职对口招生类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和形式及时长、考试要求等按《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5号)执行。
拟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参照上述本科专业的设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拟报考院校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的艺术类报考类别。
6.填报志愿时,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音乐表演类考生兼报音乐教育类专业,则报名时直接选择音乐教育类。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
7.体育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体育专项,该专项仅在录取时供考生报考院校参考使用,不对该专项组织测试。高职对口招生类的体育类考生须参加全区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安排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等另文通知。
8.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如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除高职对口招生类外的其他报考类别。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的,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安排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不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和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9.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选择“招办报名”。
10.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11.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各类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和自治区高考加分改革等有关规定执行。
12.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13.“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职教师资”“三二分段”“消防单招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等考试类型考生以及保送生,不参加全区高考录取填报志愿,由相关院校按规定录取。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将鉴定内容完整、准确地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四、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预报名表》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流程是:
1.对考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通过网上办公平台读取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审核其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要录入其不符合的原因;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要照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验证其人脸与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
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高考加分审核表》《乐谱》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其中《报名登记表》《乐谱》应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诚信考试承诺书》应由考生签字,并在指定位置书写规定内容。
5.考生个人信息以现场确认时为准。在《报名登记表》上一经签字确认,到大学入学报到前,考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民族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大学入学报到后的信息更改,按教育部和就读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预报名表》和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如因修改考生信息导致《预报名表》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的须补充纸质修改说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乐谱》留存备查;《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体检表不装入考生档案。《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体检表》在各项工作完成之后,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扫描图片汇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单独考试等校考考试报名,如需提供高考报名凭证,考生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还须按时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体育单招相关报名、考试信息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
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2024年起,自治区统考设置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种类别。具体各类统考涵盖本科专业范围如下:
一、音乐类
音乐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
1.音乐表演类涵盖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2.音乐教育类涵盖专业: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类或音乐教育类。
二、舞蹈类
舞蹈类涵盖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三、表(导)演类
表(导)演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
2.服装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服装表演)。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专业:戏剧影视导演。
四、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涵盖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五、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类涵盖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六、书法类
书法类涵盖专业:书法学。
七、有关说明
1.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戏曲类专业考试,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3.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6.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资格审核,优化考生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报名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报考秋季统考考试类型,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即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1年我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4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2021年被自治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4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3.不完全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职高专批。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高专批”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高专批承诺书》。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考试类型为高职班)的考生须技能考核合格。
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学籍和实际就读满3年(或规定学制年限),均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此类往届生参加报名,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生不具备高职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三)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条件且其子女户籍在我区的,子女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4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1.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2.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
3.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
4.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3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参加考试:
(1)蒙语授课和朝语授课的考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三)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每项内容,具体操作按照《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办法》)执行。
四、艺术类报考事项
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各类别(含子类或方向)报考规定按《报名信息采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组考高校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详见我区已经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问答》,以及我区另文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获批的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等相关要求。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自治区统考合格成绩。高校招生专业对应统考科类、校考专业安排等详见各校公布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一)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就读学校负责审核。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报名时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
(二)各旗县须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核。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审核无误后,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签章)后留档备查。截至2024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核,由各旗县会同当地公安局组织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
(三)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未选择“承诺只报考高职高专批”,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四)各旗县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对于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但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均不符的,须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审查表》,由公安部门出具审核结论或相关说明。对于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但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均不符的,审核不通过的,须提醒考生及时按《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民族变更手续,如继续保留现有民族成份,须向旗县提交放弃少数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资格申请。2023年11月13日之后,向民族事务部门提出民族变更申请的,一律不具有少数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资格。
(五)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招生宣传,积极组织动员考生申报,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核。
(六)对于需要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民族成份和专项计划等情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须留旗县备查,其中户口簿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此类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协助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七)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等进行校验。根据校验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在报名地点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简称体检),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预计安排在2024年3月初至4月中旬,具体工作另文通知。
七、报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民族事务、人社、卫健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按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分别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探索实施便民、高效、规范的高考报名工作模式。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报名资格审核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预报名表》初审人、复审人要清晰签字(签章),报名结束后,扫描图片汇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各盟市和旗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报名期间,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相关手续不全、缺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模糊不清、填写内容不一致、不全等情况,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对本地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的从业和实际居住情况,要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式进行审查。要加强对相关考生报名结束后实际就读及家长应具备条件的后续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考生培训和服务
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政策、规定和办法,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清楚、知晓、理解有关政策,重点宣传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各中学校长要与所属教育局局长签订《中学校长责任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中学所在旗县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据此确定符合报名工作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责任书》的中学,取消组织报名资格。各中学要提前做好宣传培训,并组织本校学生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做好残疾人考生的宣传工作,将针对残疾人考生的合理便利措施等告知考生并做好服务。
各地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考生不得在我区和其他省(区、市)同时报名参加当年高考。
(四)健全公示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类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要分别对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期间,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确保考生和家长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答。
(五)加大违规处罚,依法严格督查追责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考报名各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并通报自治区教育厅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按规定为本校就读学生在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或不为考生无条件提供网上报名场所和开展相关培训的中学校长,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对不按规定开展报名工作、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高考移民”办理报名手续、所属招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且情节恶劣等的旗县,一律取消其报名受理资格和高考考点设置资格。
对各类违规行为,可通过相关渠道或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请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本地区各有关学校。
附件:中学校长责任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中学校长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不收留高考移民。如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本人愿意承担主要责任,接受相应处分直至免职。
2.无条件地为本校就读考生提供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保证填报志愿时每人一台电脑,网络带宽达到100兆以上,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方便条件。
3.成立由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等组成,校长负总责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考生培训,确保所有考生熟练掌握网报流程、准确填报志愿。
4.不向考生推荐报名卡、报志愿外挂软件等非法报名、报志愿软件,不与考生签订自行在网吧或其他场所填报志愿的不合理协议。
中学校长(签字):? ? ?隶属教育局局长(签字):
单位(公章)? ? ? ? ? ? ?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 ? ? ? ? ? ?2023年 月 日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报考类别”应选“艺术”,具体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以下简称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统考
2024年起,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7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可跨类兼考、兼报。
其中,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类(声乐)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中选择1类报名参加考试,不可兼考、兼报。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的艺术统考。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衡水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由邯郸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科技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地质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书法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现场面试评分”形式,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统一组织考生到承办院校现场录制考试音视频,考后集中组织评委根据考生考试音视频进行评分。
省级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解读》(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查阅)。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与设计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艺术教育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美术与设计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14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6日14时至12月2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日 ?期 | 科 ?目 | 时 ?间 |
2023年12月2日 | 素 ?描 | ?8:30-11:30 |
2023年12月2日 | 速写(综合能力) | 14:30-16:30 |
2023年12月3日 | 色 ?彩 | ?8:30-11:30 |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④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2.音乐类专业统考
⑴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声乐(240分)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兼考音乐教育类,但未参加相应的副项考试,其音乐教育类考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为零。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音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表演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
音乐表演类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专科专业: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或通过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s://cw.hueb.edu.cn)登录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器乐/声乐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器乐/声乐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随机抽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无需进行曲目抽取,测试时直接演奏所填报两首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其中至少1首为音高类打击乐器作品)并在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听写考试时间、地点
音乐表演类(声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30测试听写。
音乐表演类(器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6:30-17:00测试乐理,17:00-17:30测试听写。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器乐/声乐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器乐/声乐科目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总分120分,其中身体条件测试50分、技术技巧测试7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舞蹈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已缴费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月10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市前进大街与和平西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衡水学院咨询电话:0318-6016287(咨询考务问题),0318-6016569(咨询缴费问题)。
4.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⑴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以下对戏剧影视表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专业。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现代魔术设计与表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曲艺、音乐剧等本科专业,表演艺术、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B.上传形体技能展示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已缴费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形体技能展示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
C.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邯郸学院东校区(邯郸市邯山区学院北路530号,滏河南大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D.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
(2)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等对戏剧影视导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B.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已缴费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C.考试时间、地点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9:00-11:30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考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邯郸学院东校区(邯郸市邯山区学院北路530号,滏河南大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D.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
(3)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等对服装表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houfei.hebust.edu.cn/login.aspx)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B.下载《准考证》
2024年1月15日至1月24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bkzs.hebust.edu.cn/)“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C.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月25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D.河北科技大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5.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⑴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播音与主持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每天9时-18时),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zsxxw.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w.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月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与槐安东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④河北地质大学咨询电话:0311-87207400(报名缴费及下载《准考证》期间)、0311-87208410(考试期间)。
6.书法类专业统考
⑴书法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两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书画艺术专业等对书法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书法类专业统考。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书画艺术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书法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书法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9:00-12:00。其中,书法临摹科目考试时间为9:00-10:30,书法创作科目考试时间为10:30-12:00。
考试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或五四路校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书法类专业统考。
④河北大学咨询电话:0312-5079698。
7.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各省相关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考生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
(二)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或相关高校网站。
2.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考试。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除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少数院校(专业)及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外,其他高校在冀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
2.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须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
3.2024年起,为进一步提高评卷质量,省级统考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均实行百分制评分,最终考试成绩根据各艺术类考试说明关于考试科目的分数权重换算计入总成绩。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按实际分值评分后计入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4.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省适时公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等材料到高考报名点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考生答卷(含答卷、答题卡、视频音频等,下同)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答卷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看答卷服务。
成绩复核结束后,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6.我省不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五、批次设置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段)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不能同时兼报。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专业志愿。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六、录取
(一)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二)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六)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图像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二、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籍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人员;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
四、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统考)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简称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下同)和技工学校毕业。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五、高考报名时间和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于2023年10月30日09时开始,至11月13日17时结束。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拟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在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和地点。
2.充分了解2024年报名相关政策,熟悉“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内容。特别提醒:拟报考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本次高考报名。
3.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
(1)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等基本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3)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4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4)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6)拟报考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应提供“退出现役证”及经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2024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
(7)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8)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9)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类别和外语语种。
5.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七、报名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2024年高考报名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交费等环节。
1.报名资格初审。考生应按照报名点安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报名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身份证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
2.网上申报。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1)密码设置。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密码设置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期间遗忘密码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重置。
(2)基本信息填报。网上申报时,考生须认真核对身份证信息,填报户籍信息、简历及就读信息、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等。
(3)考试信息填报。考试信息包含考试类型、报考类别、外语语种等,其中考试类型分为“统考”和“对口”,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
(4)相关资格申请。包含优惠加分、优先录取、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等资格的申请。考生满足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未在网上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完成后,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填报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交纳报名费。考生完成信息确认后,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交纳报名费的不再退费。
报名流程图
八、报名时如何选择考试类型及报考类别?
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
1.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
(1)普通
拟报考非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普通。报考普通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体育类。
(2)艺术
拟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艺术。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
(3)体育
拟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体育。未按体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对口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的考生应选择“对口”。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九、报考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择“艺术类别”?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具体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查阅高校发布的章程或咨询院校。
根据我省实际,高考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从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10个“艺术类别”中选择1类报考,不可兼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
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的考生须在“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唱法、器种、舞种。兼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还须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声乐、器乐副项艺术统考细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器种为“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还须具体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具体报考流程见以下图例。
十、考生可以选择哪些外语语种?
普通高考外语语种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六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外语语种选定后不得更改。对口升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一、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到户籍地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19〕36号)精神,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按有关文件执行。
5.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十二、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资格审核流程和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便于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我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具体流程见下图),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2023年有关规定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免费医学专科定向计划招生有关规定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流程如下:
待国家2024年相关文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4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调整,我省将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申报通过后的为准进行公示。
(一)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
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区、任泽区、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报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2项条件。
十三、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能否同时申请?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十四、残疾考生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申请享受2024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申请表交报名点。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4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的依据。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十五、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1.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变化。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2024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变化。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3.健美操项目调整至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2024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十六、如何确定考试科目和交纳考试费?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在2024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选择统一高考文化考试(含全国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试科目,同时交纳考试费。对口文化考试缴费同期进行。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交费时间由有关高校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十七、报考选考科目有什么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十八、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九、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十、信息核查
2024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相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报名信息将与中学学籍信息、普通高校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十一、其他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微信公众号(hbsksy)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高考报名结束后至录取结束前,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不得更改,以免对高考、录取及就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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