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和 平安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我校党委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全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客观实际,认真谋划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

1、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强化师生大安全理念,把学习总体安全观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建立常态化校园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积极营造国家安全良好氛围,通过在厅廊橱窗张贴国家安全宣传画、悬挂和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视频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校园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体系。3、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结合安全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强化校园防火防盗的安全举措。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开展普及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创新方式方法。要紧密围绕主题,创新内容载体,拓宽活动渠道,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统筹安排,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灵活运用主题宣讲、集中学习、视频展播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安全防范,要认认真真开展一次春季平安校园大清查活动,把安全检查真正抓起来,落到实处。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20日前向宣传部报送书面材料。

联系人:陈娇,电话:024-89745582

中共辽宁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0日

【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党委组织全校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和平安校园活动”。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学校官网“校园党建”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内,总结汇报材料请于4月20日前报宣传部,收到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