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期初上报至教务处的《【XXXX学院】2024年下半年定制培养授课导师上课信息表》的课程,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7日12:00前提交PDF签字版《辽宁传媒学院定制培养课程期末总结反馈表》(见附件)至教务处任志华老师。文件名称为 【专业+班级名称】定制培养课程期末总结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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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505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一流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上线的课程。
三、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四、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校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于12月27日(星期五)17:00前确定选用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教学秘书将《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教务处周庆伟老师处。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
? ?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一、展览的范围
本次期末“展赛演播”活动范围为全校21级本科和22级、23级本、专科专业
二、展览时间安排
1.策划阶段:2024年12月16日-12月18日
2.布展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2日
3.展览时间:2024年12月23日
4.撤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场地安排
展出地点:辽传美术馆
四、整体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请于12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电子版致教务处。
2.展出作品应符合本专业应有的艺术呈现形式。艺术类专业应展出实物和原件,电子版作品可打印展板;传媒类专业应使用多媒体,充分利用演播放映厅,提高设备利用率;音视频类作品可扫描二维码在线播放。
3.布展师生注意保护展品,不得使用破坏性工具布展,且在展出后将所有展品撤离展馆。展览后各学院必须将学生作品返回学生本人,优秀作品可学院实物留存,所有学生作品需留存电子档,展品严禁随意丢弃。撤展的学生优秀作品可以继续在北校区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精品区进行展出。用于北校区文化装饰的精品作品,布展后将被学校收藏并为作者颁发收藏证。
4.要做好展览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招贴、网站、微信平台等多平台同时推送,提倡各二级学院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立本学院线上展示空间,全天候开展线上展览。
5.做好留档工作。做好相关文稿、电子稿、作品的保存工作。
6.参展作品要求必须有学生作品标签,内容为指导教师评语和学生作品成绩。
说明:已获得荣誉或奖项的作品需在教师评语后标明;学生作品成绩设置百分制,参展优秀作品成绩为85分以上;每幅学生作品有两张标签,标签1(学生信息)在上,标签2(评语和成绩)在下,统一放置在作品右下角。
7.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本次教学活动,并于12月23日-12月27日(第18周)组织学生参观。
联系人: 任志华
附件:
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1
附件2:辽传美术馆优秀作品展划分区示意图
.? ? ? ? ? ? 学生标签1和2-2023-204-1 (PS)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学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必须由本人予以核对,以确保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准确性。
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在2024年12月27日前对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未按期完成图像信息核对导致学信网图像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毕业图像信息核对操作方法(图示):
1、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点击 “图像校对”。
2、已注册过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过需先进行注册。
3、点击注册后,按照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
4、注册完毕后即可用之前的用户名(手机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此账号、密码永久有效,将用于在校生学籍信息查询及毕业后学历查询,请一定牢记)。
5、登录后即可进行图像及学籍信息的核对。核对字段:学号、姓名、性别、专业、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历照片。
注:因照片还将用于学位网及学校其他部门,所以只有照片不是本人、倒立、头发盖眼、没有显示完整,方可点击有误,如不好看、想重新拍等,均不得点“有误”,也不得自己联系图片社更改学信网照片,以免学校手里的照片与学位网的不符,导致证书被怀疑造假。
]]>为持续深化我校专业内涵建设,推动特色专业群发展,提升我校在教育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现决定组织开展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特色专业定义
特色专业:主要是面向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根据我校专业发展基础和阶段,特色专业既可以是面向行业产业的特色,也可以是基于人才培养的特色,主要建设任务:
1.以组织模式创新为突破口,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深化产教融合,探索构建政产学研用全方位协同育人模式;
3.基于人才培养体系、课程、教材、实训平台建设,以及校企(地)合作,推进具有我校特点、特色、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工作原则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专业结构等情况,聚焦特色专业未来建设方向,跟进专业调整优化趋势,总结凝练专业办学特色,推进专业升级改造,推动特色专业建设。
2.各学院组织人员研究制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方案,填报《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3.特色专业的建设可以是单独一个专业,也可以与其他相关专业共建,为特色专业群和特色学院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4.特色专业的立项申报原则上要求必须有两届及以上毕业生。
三、遴选立项安排
1.通过评审的项目认定为建设点,建设周期为一年。2025年底,建设期满,经专家评估论证后再确定为校级特色专业。
2.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电子签字版提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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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和调整我校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申报(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高职专科专业申报要求
设置高职专科新专业应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见附件2)为依据,按照《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培养方案制定、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新设置高职专业(含专业方向调整)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相关行业未来3年人才需求分析与预测、学校设置该专业的办学条件、优势等。
2.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3.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4.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高校应从专业建设思路、具体办学措施、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科学制定本专业三年建设规划。
二、新增职业本科专业申报要求
1.专业设置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1号(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2)等相关要求进行。
2.新增专业应从学校长远发展出发,与现有专业群有明显的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同或相近的就业岗位群,并能形成稳定培养规模。
3.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包括对行业企业的调研分析,对自身办学基础和专业特色的分析,对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论证,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等。拟设置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
4.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所依托专业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
5.本专业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
6.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等认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
7. 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100%。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9日16:00前将拟申报的高职专业和职业本科的《申报书》(附件5和附件7)、《专业设置信息表》、《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大纲》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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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进2025届毕业实习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就业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包括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过程监控和评优评先等。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毕业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毕业生实习方案,按照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负责实施、动员、管理、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方式和时间
(一)实习方式
2025届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应合理统筹安排,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要充分利用,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1、定制培养集中实习
(1)定制培养集中实习由就业处、各二级学院与学校对接统筹安排后执行,非定制培养集中实习由各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基地后统筹安排。
(2)对于实行集中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选派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3)负责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并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安排实习和生活相关事宜。
(4)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与平时考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及时报告学校,以便迅速作出处理。
2、自主实习
(1)自主实习是指参加研究生报名的本科生、报名对口升学的专科生、以及正在创业或当兵的学生。
(2)自主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总的要求是选择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实习内容比较齐全的企事业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3)各二级学院要与自主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通过实习周检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
(4)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定期撰写实习报告,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汇报实习的具体情况。
(二)实习时间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相关要求,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为4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开展实习工作,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到4月20日,上交实习报告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1.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根据现有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创新协同育人新模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将学生安排到实习基地,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与实习基地负责人对接,联系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
3.各二级学院应深化校企合作,以学校建立示范性校企合作基地为契机,面向辽宁省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创新完善校企合作模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4.各二级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指导学生实习(每位学生必须有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
5.各二级学院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假制度,强调实习纪律。
6.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掌握本院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学生实习要求
1.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二级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
2.实习学生应根据实习的真实情况,在规定实习期间内书写并提交4篇周报,每篇不低于500字的实习周报和1篇不低于2000字的实习总报告,每篇实习报告的提交时间需间隔7天。(《毕业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2,《实习手册填写说明》见附件3)
3.实习学生须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不在实习岗位时,需提前告知指导教师,说明去向、时间、联系电话。
4.毕业实习结束后,毕业生须按时返校,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三)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可以作为实习指导教师,本专业须与所指导学生专业对口。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报告及时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并填写《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周报记录表》(见附件4),指导记录次数每生不低于4次,。
2.实习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实习生的工作和安全等情况,并随时以电话、QQ、微信、实地检查等形式抽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在岗情况。
3.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相关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并认真填写实习相关材料,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成绩评定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毕业实习要求,做好实习的成绩评定。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二级学院指导老师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其中二级学院指导老师成绩占5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占50%。实习的学生两次检查不在岗的、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实习相关材料的均视为毕业实习环节不合格。
各二级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按照教学进程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对实习成绩、实习周报和实习总结报告等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四、工作成效考评
学校将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巡视交流,对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或实习基地将予以通报。
学校将通过实习抽查的情况、综合工作各方面开展的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实习组织管理、教师指导等情况进行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该项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存留工作。除交就业处存留的资料外,实习手册、实习工作研讨会、动员会情况记录表、二级学院实习检查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都应妥善保存。此外,请注意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检查过程的图片和音像资料保存。
六、相关材料报送与归档
1.各二级学院统计截止目前与本单位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填写《实习基地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实习工作方案,于2025年1月2日前将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签字版和《实习基地情况统计表 》报教务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1月2日下班前提交毕业实习实习大纲电子版至教务处。
3.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应按要求下载《辽宁传媒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附件3)电子版,并打印出空白页手写内容,装订成册于实习结束上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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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题答辩报告会的目的和内容
开题答辩报告会是为审核、确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开题答辩报告会由学生把自己所选课题的概况向开题组指导教师进行陈述,然后由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选题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论文(设计)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学科性质、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的分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中所要突破的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创作过程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与选题有关的参考文献等内容。
开题答辩分小组进行,开题答辩主要检验学生对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内容及方法是否可行和具有创新性。
二、开题答辩报告会的时间
本科:2024年10月28日-12月1日
(注: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以报送至教务处答辩安排表为准。教务处、督导处将按照上报的答辩安排表进行督导检查。)
三、开题答辩报告会的形式
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答辩过程拍照至少3张,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人、答辩现场情况。
四、开题答辩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开题答辩报告会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学院开题答辩报告会工作总体方案,负责本学院开题报告答辩工作。要求分专业设若干开题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有3—5名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每个开题小组设答辩秘书1人(答辩秘书可由答辩组成员兼任),负责答辩记录,并填写《开题答辩记录表》(见附件2)。
2、所有学生必须按照模版认真撰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同时根据答辩组老师人数提交纸质稿若干份。
3、所有学生必须严肃认真,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缺席答辩者将无法进入下一个写作环节。
4、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原则上不得推迟和延后,每位学生的开题陈述时间3-5分钟。陈述内容围绕论文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方面。答辩组老师围绕着开题报告提出质疑和修改建议等。
5、学生陈述结束后,由开题指导小组的导师进行评议,学生应认真听取并记录开题指导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开题指导小组评议开题报告的成绩,评议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答辩秘书填好《开题答辩记录表》,开题合格方可进行论文的撰写,不合格者需进行第二轮开题,两次开题均不合格,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后期程序,影响正常毕业。
6.答辩结束之后,答辩组组长向本学院开题答辩报告会工作小组汇报开题答辩结果,并由学院将《开题答辩记录表》转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负责将《开题答辩记录表》以图片的形式上传到维普毕业论文(设计)平台开题报告附件栏里。最后学院保存《开题答辩记录表》,以备后查,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图片上传效果。
五、答辩过程组织
六、材料上交
1.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5日16:00前将本学院开题答辩工作总体方案PDF院领导签字版上交至教务处。
2.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5日16:00前将附件1“【XX学院】2025届开题答辩报告会安排表”PDF签字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所有专业后交至教务处任老师。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5日16:00前将《本学院开题答辩工作总体方案》PDF院领导签字版和附件1《【XX学院】2025届开题答辩报告会安排表》EXCEL版和PDF签字版交至教务处任老师。
附件:
]]>为逐步推进教考分离政策,促进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题库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题库建设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本科考试类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所建题库要求同时上交题目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二、题库建设要求
1.笔试类课程:
要求试题库中每类题型试题数量不少于实际试卷题数量的10倍。
例:第一题,名词解释,共10个小题,每小题3分,那么针对第一题名词解释所建题库中,包含题目的数量至少为100道,且题目不重复。
2.笔试+实践类课程:
理论题部分出题数量和标准请参照笔试类课程要求;实践题部分题库建设数量要求为出题数量的20倍,即如果实践类题目为1道,那么题库中包含题目数量为20道。
3.实践类课程:
实践类课程中的现场操作题,要求题库中包含题目数量为出题量的35倍,即一道现场操作题,要对应35道题目。
4.软件类课程:
软件类课程要求试卷中包含两大题目,分别为基本操作题和综合操作题,基本操作题要求包含2道小题,综合操作题要求包含1道题目。题库中包含题目的数量要求为试卷中对应题目的20倍,即基本操作题要求至少为40道,综合操作题要求至少为20道。
三、责任分工
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需按学校要求对试题的质量进行把关。系主任为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下发通知要求,收集整理题库。相关任课教师为出题者,按模板和要求完善题库建设。
四、工作进度安排
1、11月18日前,完成任务分解工作;
2、11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题库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并将电子版题库上交教务处;
3、11月29日前,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完成试题审核工作。
五、其他说明
1、新增专业需按照通知要求建立起课程试题库,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需在原有题库基础上进行更新,更新内容不少于题库内容的30%;
2、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课程题库的管理工作,确保题库内容完整、定期更新。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课程;各专兼本(自本)、二学历专业开课课程。
二、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原则。高度重视“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把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工作落到实处,将要求传达到所有任课教师。“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需优先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详见附件3),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
2.选优原则。非“马工程”及国家指定教材课程,凡适用于校编教材的,一律选用校编教材。如课程暂无校编教材,优先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规划教材中选用。其次从国家级出版社、百佳出版社等权威出版社中选用。如仍未能选到适合教材,需另选教材。任课教师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审批后,报科研处、教务处备案。
3.稳定原则。培养层次、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尽量选用相同版本的教材,要适度兼顾教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性应达到70%以上。
4.经济原则。教材单位价格超过100元(含)的需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
5.适用原则。本科专业必须选用符合本科层次的教材,不允许跨层次选用教材。
6.其他选用要求。
(1)一门课程只能征订一种教材,凡一门课程使用二种以上教材,所在教学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列入教材征订计划,也不得以工具书、专著等学习资料代替教材;
(2)严禁征订课堂中不使用或使用率低的教材;
(3)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有教学计划无教材开课(选修课程除外);
(4)我校教师主编的非校编教材原则上不予以征订,私自选用的,一经查实,要追究选用系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学院需自查近三年教材订单,避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重复订购相同教材。
三、教材选用程序
系主任会同专业带头人依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教师集体研讨并确定拟选用教材。学院教学秘书统计教材订购数量,经二级学院院长审定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1.任课教师依据教材选用原则,于5个工作日内(10月14日—10月18日)完成适用任教课程的教材筛选、推荐,每门课程推荐至少2本教材(公共课教材需在指定教材目录中选择),按时上报系主任及专业带头人审核。(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开课专业所在系系主任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2.各系主任会同专业带头人于5个工作日内(10月21日—10月25日)审核完成任课教师推荐的教材,确保选用的教材质量好、实用性强、适用性高。审核完成后发各学院秘书汇总。
??3.各学院书记于10月22日下班前将本学院各专业实时学生数电子版发教务处及本学院教学秘书,并将纸质版(辅导员及书记签字版)交教务处周庆伟老师。
4.各学院教学秘书于5个工作日内(10月28日—11月1日)汇总并检查本学院下学期拟使用的教材,完成教材的教师用书数、学生用书数及总用书数(分方向类专业课程,教材选用学生数量由专业系主任负责),并对本学院选用教材信息、使用数据进行汇总与校对,防止漏订、重订、错订,核对无误后将教材订购计划报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涉及公共类和互开课课程的学生用书数由上课单位教学秘书提供给开课单位,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以上课学院为单位分别上报教材选订信息。)
5.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对本学院教材选用的整体工作安排、所有数据信息负责,于5个工作日内(11月4日—11月8日)完成对本学院上报的教材信息、选用合理性的检查与反馈,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按时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开课单位须于2024年11月8日(周一)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下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周庆伟老师:
1.《辽宁传媒学院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2.《辽宁传媒学院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纸质版,需授课教师、专业带头人(专科系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签字;
《教材征订汇总表》要字体统一、格式规范;纸质版要求打印清晰,打印表的每一页要表头统一。本单位教材征订表中要涵盖本单位所有年级专业使用的所用教材信息,使用年级和专业应为全称,不允许简写或缩写,教材信息(教材名称、书号、版次、定价等)务必填写准确、完整。
五、教材选用管理
1.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辽宁传媒学院校编教材、《辽宁传媒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辽宁传媒学院教材选用与质量监控办法》和《关于辽宁传媒学院教材选用与质量监控办法的补充规定》,确保选订教材的质优与数量准确。
2.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切实加强教材选用管理,认真做好教材选用任务的落实,把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关,确保教材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杜绝选用包销材,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对违背教材选用原则和因工作延误、疏忽导致漏订、多订、错订和重复订购,影响教学秩序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辽宁传媒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制度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本通知要求时间完成各项工作的学院,须提交纸质版具体情况说明,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制度将情况报教材采购部门。)
3.教材选用应经过慎重研究、确保所选教材符合选用原则,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每一门课程需另列出一本教材作为教材征订备选,并在上报表格中根据选用优先度进行排序。若首选教材无货不加印,将直接依照优先度排序征订备选教材。征订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更,请保证上报教材信息准确、完整。如确需变更(包括补订、增订、改订等所有变更),开课单位必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及电子、纸质版签字订单及情况说明,经由教学单位、教务处逐级审批。未经批准而随意变更教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申报单位负责。
4.教师教材,由开课单位负责征订。教师教材如版本和选用专业相同,三年内不重复征订。教师教材每学期末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内部流转。教师用书订购数量根据教学计划及教材流转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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