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开展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本次推荐对象为学校注册在籍的本科生、专科生。已获得往届“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及其他省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加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可推荐参评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已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二、推选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把个人小我融入祖国大我,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6.被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起)。结合近年来参与乡村振兴、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可以采取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参与报名学生应符合相应条件、无道德品质等方面问题并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2.评审公示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选并进行公示,最终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全校推选1人)参加辽宁省评选。3.全校推广对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将在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展示,发挥典型模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2.本次评选不限制报名人数,申报人员电子版材料发到:lncuxtw2023@163.com。一人一个文件夹,命名:学院推荐/个人自荐+学院+姓名,报送截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受理。3.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1) 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该表为被推荐人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超过300字;所获重要奖项须为近3年内荣誉,填写不超过5项。(2) Word版人物事迹。请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字数不超过3000字。(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