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引育博士、引进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第1条规定,现就引育博士、引进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补贴发放,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鞍山市引育博士、引进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补贴发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 符合条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按批次集中审核、发放。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标准
第四条补贴对象及标准:
1.对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给予3年期2500元/月生活补贴,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
2.对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给予3年期2500元/月生活补贴;
3.对预引进的在读博士人才,在读期间给予最长3年期2000元/月资助。
上述补贴(资助)对象(预)引进和培育时间均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即: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取得博士学位时间,预引进的在读博士签订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意向书时间,均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第五条在享受待遇上,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按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时间的次月起执行,对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按取得博士学位
时间的次月起执行,以上两类申领周期均为12个月,申领首周期不足12个月离职的不能享受此项待遇;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补贴可随时申请;对预引进的在读博士,按签订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意向书时间的次月起执行,申领周期为12个月,距离毕业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根据具体在读时长申请。在鞍山市域范围内流动的人才不在此范围内。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六条 全职引进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本地新培育的博士人才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2);
2.博士人才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提供正高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鞍就业人才,提供与就职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就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在鞍创业人才,提供截至申请当月的企业纳税证明;
4.申请购房补贴还寄提供首次购买房屋产权证书或网签合同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第七条 预引进的在读博士人才申请资助器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4);
- 身份证、学籍证明、学生证;
3.引才单位与其签订的意向协议;
4.待其毕业并正式入职后,及时补充学历证明和与引才单位答订的正式合同。申请表、承诺书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井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第四章 申报流程
第八条在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在县(市)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章资金保障及管理
第九条享受政策支持的人才在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补贴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由市财政承担;在县(市)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属地原则,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最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解决。市级部分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第十条 被认定为我市A、B、C类人才的博士、正高鳅职称或商级技师人才,其薪酬(生活)和购房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第十一条预引进在读博士须签订承诺书,违背承诺的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资助资金,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进回资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成高级技师人才术请购房补贴时,须承诺在鞍连续工作5年以上(舍5年)。5年内终止在按就业创业状态的,未享受购房补贴者购房补贴申请不再受理审核,已享受购房补贴者须主动退还其所获得的全部购房补贴资金,拒不退还的将依法追回资金并边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在政策享受期内,因辞职、辞遐、企业注销等原因终止在鞍就业创业状态,不再享受补贴资金,正在审核的不予通过。
第十四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认真审核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补贴(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取消申领资格,依法巡回补贴(资助)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二科0412-5539186
附件:1.鞍山市全职引进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
才补贴申请表
2.鞍山市本地新培育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3.鞍山市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资助申请表
4.鞍山市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1
鞍小市全职引进博士、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补贴申请表
附件 2
鞍山市本地新培育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附件3
物预引进在速博研究生助申请表
附件 4
鞍山市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